卷之八 黄金策 一(2)
世应比和,父在空亡,谓之两无心。
而世下伏神又落空亡,后必不争论。
此为不再发之例也。
学者宜细玩之。
空下伏神,易于引拔;
伏神若得伏于空亡爻下,易于扶持。
盖飞爻既空,犹无栏绊;盖一遇日辰动爻生扶冲合,即出为用。
不待伏爻上飞神破与不破也,故易于引擢。
古人论伏神,不看用爻现与不现,皆以世上一爻为飞神,世上本宫一爻为伏神。
故八纯卦,世下无伏,则有乾家伏神坤家取之说。
愚谓:既有用爻,何必又取伏神。
因无用爻,不得已而搜索之也。
纵然伏神有用,亦成得迟,必主费力;些少受制,便不谐矣。
如遇伏神透得出来,而月建日辰又带用爻,方可以速成断之。
制中弱主,难以维持。
用爻休囚,又被月建日辰制伏,纵遇生扶,亦不济事。
盖衰弱遇克,如人攀枯枝朽木 ,岂不挫折也哉。
纵有如膏之雨,难以望其回生。
日伤爻,真罹(8)其祸;爻伤日,徒受其名。
日辰为六爻主宰,总其事者也。
六爻为日辰臣属,分治其事者也。
是以,日辰能刑冲克害得卦爻,卦爻则不得刑冲克害乎日辰也。
月建与卦爻亦然。
墓中人,不冲不发;
大抵用爻入墓,则被阻滞,诸事费力难成。
须得日辰、动爻冲破,或克破其墓,方有用也。
假如戊寅日占财,得同人之乾卦。
用爻入墓,喜得日辰克破之,果有。
此一卦,或见用空入墓,以为无财,殊不知虽空而遇冲,虽墓而克破;冲空则实,破墓则开。
所以有用财也。
身上鬼,不去不安。
六亲中,惟官鬼为凶杀。
世爻临之,若非职役人卜,多凶少吉。
须得日辰动爻克去之,然后无事;或忌爻临于身世者亦然。
然亦不可克之太甚,则我亦受伤。
先圣有曰: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惟贵得其中耳。
予曾于三月丁丑日占身,得鼎卦,不动;然不数日而泄泻作。
后七月甲戌日占身,亦得鼎卦,不动;乃得安然无事。
盖前丁丑日也,三月正旺,又并动卦中子孙辛丑爻克之,此则克太甚也。
七月土衰,所以无事。
又如癸巳日有乡人,同卜官事者,一人得遁卦,乃受刑责;一人得恒卦,而两边和释。
盖此二卦,官鬼俱带刑爻持世,皆非吉兆。
然遁卦鬼爻虽空,而被日辰扶起,且无去官之爻;恒卦则喜日辰去之,又应生世,所以无事也。
德入卦而无谋不遂,德者,德爻也。
谓天地合其德也。
盖天干地支,上下皆合是也。
亦谓之龙神。
生合为妙,克合次之。
如戊寅见癸亥,甲子见己丑之类。
此爻为主象,所谋皆遂。
如九月己酉日,占文书,得小畜之蛊卦。
五爻动出丙子文书,与世上辛丑作合;此正天地合其德也。
果应在戊子日成了文书。
忌临身而多阻无成。
忌者,忌爻也。
如用财则兄弟为忌爻,用官则子孙为忌爻之类。
此爻持临身世,不拘公私,皆主阻滞而不顺。
若或休囚无气,亦见费力艰难。
如旺则必不成矣。
其余所用仿此。
卦遇凶星,避之则吉;
凶星,刑冲克害是。
避之,六甲空亡是。
夫空之一字,极有玄妙;若执真空,便失先天之旨。
盖百物自空中来,无中生有,还归于空。
空中不受伤克,反有可成之机。
如六爻安静,用爻无故自空,此为真空,万事无成。
若被日辰动爻刑冲克害于用爻,而用爻在空,此为避凶而空。
《金锁玄关》所谓:克空为用是也。
即是不坏,但目下略阻,过旬即成。
如六月壬申日,占子病,得姤之大过卦。
父母旺动,用爻无气,本为凶兆;喜得用爻在空避之,果至丙子日愈。
盖至丙子,则前面已过,又遇用爻帝旺之地,故也。
爻逢忌杀,敌之无伤。
忌爻发动,凡事不利。
喜得比肩同类,帮助用爻以敌之,不弱于彼,事亦可成。
假如用爻在未,而卦中动出寅卯字,则土被木克,而受其伤矣;若得月建日辰上,有辰戌丑未帮扶未土以敌之,则彼将寡不敌众,而自止矣。
又如七月乙未日,为脱役事,占得损之节卦。
官鬼发动,财爻助鬼伤身,本不可脱;喜得日辰未土,六五又变戌土,扶助世上丑土,有气敌之,鬼不能伤。
果应无事。
主象休囚,怕见刑冲克害;
休囚则不能敌杀。
故怕见之。
如五月乙未日,占财,得泰之大畜卦。
用爻无气,又被日辰克害,果无望。
用爻变动,忌遭死墓绝空。
死墓绝空,乃陷井之地,大凶神也。
死不复生,绝不复续,入墓则不能出,堕空则不能起。
若主象发动而化入者,不问公私大小之事,皆主不成。
占病逢之,必死无疑。
用化用,有用无用;
卦中既有用爻,不可再化出来,谓之化去。
且不独用爻自化,或旁爻化出,皆不济事。
故虽有用爻,此同无用爻之卦一般。
占病尤忌。
空化空,虽空弗空。
假如甲辰旬中占卦,卦中寅动空亡,而化出卯字亦空,谓之空化空。
可作一半用。
盖本寅字当了空亡,后来卯字不作空矣。
故虽空而不为空也。
《金锁玄关》谓:重空不空。
亦是此意也。
养主狐疑,养,涵养之象。
即长生中第十二位之星是也。
若主象化入此爻,主凡事未决,狐疑不定。
决云:金养于辰,木养于戌,火养于丑,水土养于未。
若用爻属申酉金,动而化出之爻是辰字,木动而化入于戌之类。
是也。
墓多暗昧。
大抵凶爻要入墓,吉爻不要入墓。
《金锁玄关》有:人墓、事墓、鬼墓之别。
《天玄赋》有身、世、命,随鬼入墓之论。
皆大凶之兆。
占病遇之,九死一生;捕获遇之,深遁难觅;人物遇之,愚蒙不振;失脱遇之,暗藏不见。
盖墓者,滞也。
暗昧不明之象。
卦中主象带刑动入墓者,占病必死,占讼入狱。
化病兮伤损,病,即长生对冲之神也。
主象化出病爻,凡事有损。
占病未痊;占物不中;占药无效;占文书有破绽;占行人未回;占身命带疾;占妇人必不贞洁;占容貌必有破相。
故曰伤损。
化胎兮勾连。
胎,即长生中第十一位之神也。
决云:金胎在卯,木胎在酉,火胎在子,水土胎在午。
若主象化入胎爻者,主迟滞不响快。
占行人。
主象化入胎爻,必有羁(9)绊,未能动身。
如占盗贼及失脱,若官鬼化入胎爻者,主外勾里连也。
凶化长生,炽而未散;
主事爻化入长生者,皆吉。
即是成得迟耳。
惟坏事之爻化入长生者,则其祸根始萌,日渐增长,凶恶之势,必盛而后已。
如占病,褔化长生,日渐减可;鬼化长生,日加沉重。
直至墓绝日,始杀其势。
吉连沐浴,败而不成。
沐浴,即四败也。
决云:金败在午,木败在子,火败在卯,水土败于酉。
如用爻及所喜之爻化入败爻者,皆凶。
盖败之名,即不成之义也。
若忌爻化入此爻,则不成凶。
或赌博争斗,成谋之事,尤为大忌。
予卜供膳,得临之兑卦,应临财爻生世,本吉;但嫌其化入败爻,后果应不能济事。
戒回头之克我,回头克,乃用爻化出忌爻也。
亦谓之本爻受克。
凡事遇之不吉。
世身亦不宜。
如金化火,水化土类也。
勿反德以扶人。
古人有:“相生须用他生我,相克须还我克他”之句。
若主事爻不生合世身,而反生合应爻;或应爻不生世,而世反生应者,皆谓之反德扶人。
凡占遇此等之卦,必主费力艰难。
必代人占卦,乃为顺利,事必易成。
此又学者之所当知也。
恶曜孤寒,怕日辰之并起;
刑冲克害乎我者,为恶杀。
非大杀、劫杀类。
若得无气而又孤立无助,虽来伤我,必能敌之。
即是不坏。
惟怕日辰扶并起来,则必仗其势而肆毒于我,乃可畏也。
用爻重迭,喜墓库之收藏。
用爻重迭太过,若无日辰、动爻损之,必须得墓库收藏,然后可望。
且如丁丑日占财,得益之萃卦。
卦中有两重财,初九、上九又化出两重财,日辰又是财,共有五重财;本为太过,不济事;喜得世上有辰字财库,谓之财有库藏,主有财也。
余仿此。
事阻隔兮间发,古云:世应当中两间爻,发动所求多阻隔。
盖此二爻,居世应之中,隔彼此之路,动则两边隔绝。
故也。
要知何人阻节,以五类推之。
如父母动,乃尊长之属。
心退悔兮世空。
占事,若应不克世,日辰无伤,用爻有气,而世自落空;其人心堕意懒,不能勇往精进,以成其事也。
卦爻发动,须看交重;
凡遇卦不安静,当以动爻交重论之。
交主未来,重主过去。
如占逃亡,卦有父动,主有音信。
若交爻,当有人报信;如重爻,则信已先知。
他仿此。
动变比和,当明进退。
动爻变出之爻,若比合,则当以进退论之。
若寅化卯为进神,卯化寅为退神。
进主上前,退主落后。
如占行人:用爻发动,若化进神,不日可望;化退神,则虽起程,亦他往未归也。
又如占宅,火在二爻动,可言其家灶常迁改。
若化进神,必移于前;化退神,必移于后。
他仿此。
杀生身莫将吉断,用克世勿作凶看。
盖生中有刑害之两防,而合处有克伤之一虑。
夫世身二爻,莫不喜生合,而恶伤克。
若执定是法推之,则所谓胶柱调瑟,而不能达其变矣。
岂所谓变易之道耶?
且如日辰、动爻来生合世、身,而日辰动爻系是主象之忌神,则虽生合于我,亦何益哉。
况生合之中,有刑、有克、有害,故见杀生身者,不以为吉。
又如主事爻动来克世克身,乃是事来赶我,必然易成易就,我虽见克,亦何伤哉?
故云:克世者不以为凶。
此乃卜易之活法,通变之妙理,学者所宜潜玩也。
刑害不宜临用,凡遇刑爻为主象,必主不利。
占事事不成,占物物不好,占病病必死,占人人有疾,占妇人必不贞洁,占文书必有破绽,占讼利必有罪责。
害爻为主象,必坏事。
大概与刑爻相类。
化入者亦然。
然又须以衰旺分其轻重详之。
死绝岂可持身;
死绝二爻,临持世身主象者,必不利。
占人有难,占病无救,占医无效,占事不济。
变动化入者亦然。
动逢冲而事散,冲之一字,不可一例推之。
如空爻逢冲则实,动爻逢冲则散,又谓冲脱。
静逢冲则动,又谓冲起。
故凡动爻逢冲,吉不成吉,凶不成凶也。
绝逢生而事成。
大凡世身主象,临乎死绝之地,而临遇生扶者,乃为凶中有救,大吉之兆也。
《天玄赋》有绝处逢生一篇,苟能沉潜玩味,玄妙自能采取。
然所谓生者,不可执定日辰断之,动爻月建皆是也。
且如寅日酉用,而有辰戌丑未爻动,是为绝处逢生也。
午日寅用,而有亥子水爻动,是死处逢生也。
余以类推之。
如逢合住,须冲破以成功;
卦中用爻,遇日辰合住,或两爻自相合住者,不拘喜忌,皆不见效。
须待冲破,或克破合爻,然后吉者吉,凶者凶。
此下兼言期日之法。
且如用爻动来生合世身,凡事易成。
若遇合住,则又阻滞。
必待冲、克、破合之日,事始有成。
若遇休囚,必生旺而成事。
期日之法。
不可执一,当圆变活法推之,庶无差误。
如用爻合住,则以冲破之日断之矣;若或用爻休囚者,则非生旺不能成其谋。
故无气当以旺相月日断之。
若用爻旺相不动,则以冲动月日断之;若用爻有气发动,则以合日断之,或以本日断之;若用爻受制,则以制杀月日断之;若用爻得时旺动,又遇生扶者,此为太旺,当以墓库月日断之;若用爻无气发动,而遇生扶者,即以生扶日断之;若用爻入墓,则以破墓月日断之;若用爻空亡,则以冲动月日断之;若用爻旺空,或空而逢冲、逢并、逢动者,则以过旬断之;若占散事,又当以用爻死墓绝日断之。
以上数节,乃撮其大要,以提醒后人。
其中更玄妙之理,学者自当融通活变,分其轻重强弱定之,不可一途而取也。
速则动而克世,缓则静而生身。
此亦言日辰之法也。
以用爻动静生合,定迟速缓急。
且如占行人,若用爻发动,或应爻发动,可言其人身已起程矣。
然来生世,则迟缓,克世即速到。
余仿此。
更当以衰旺论之也。
父亡而事无头绪,福隐而事不称情。
占法曰:“卦无父母事无头,卦无子孙不喜悦,“盖父母主事,子孙则喜庆之神也。
故无父,则事无头绪;无褔德,则事不称情也。
鬼虽祸灾,伏犹无气;
官鬼虽为祸害,然六爻亦不可无。
但宜静,而不宜动耳。
若无官爻,则诸事无气。
故《通玄妙论》有无鬼无气之论。
宜细玩之。
子虽福德,多反无功。
子孙虽为福德,然不可重迭太多。
多则杂,杂则乱而不专一。
故曰无功。
盖过犹不及之意也。
究父母,推为体统;论官鬼,断作祸殃。
财乃禄神,子为福德。
兄弟交重,必主谋为多阻滞;
此概言五类神之大略也,后卷分明,自有断法,不及细论。
卦身重迭,须知事体两交关。
卦身一爻,为万事本体。
若六爻中有两爻出现,必是鸳鸯求事,或事于两处。
若带兄弟,必是与人同谋。
兄弟克世,或带官鬼发动,必有人争谋其事也。
卦身不出现,事未有定向;出现持世、合世、生世,其事已定。
宜出现,不宜变动,动则须防有变。
若系喜神,不以此论。
遇吉神而化忌爻,主先成后败;遇凶杀而化吉神,主先难后易。
若六爻无卦身,而动爻有化出者,即是此人来言其事也。
如子孙为僧道类。
卦身持世,或临本主人,或在本宫内卦,切己之事;临应爻,他人之事。
六爻飞伏,皆无卦身,其事根由未的。
卦身空亡,诸事难成;休囚死绝,诸事无气。
大抵卦身,宜作事体看,不可作人身看。
若占人,则是其人之身,非来占者之身也。
今人莫不以世与身爻同论,则误矣。
但世身,喜生合,忌伤克。
则无不同也。
凡遇身克世,则吉;世克身,则凶。
身若生世、合世,诸事易成;世生合身,难成。
虎兴而遇吉神,不害其为吉;龙动而逢凶曜,难掩其为凶。
玄武主盗贼之事,亦必官爻;朱雀本又舌之神,然须兄弟。
疾病大宜天喜,若临凶杀必生悲;出行最怕往亡,如系吉神终获利。
是故:吉凶神杀之多端,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
大抵卜易,当执定五行六亲,不可杂以神杀乱断。
盖古神杀,至京房先生作易,乱留吉凶星曜,以迷惑后学。
如天喜贵人,往亡大杀之类皆是。
今人宗之,无不敬信。
虽《天玄赋》亦甚用之,其他不足论也。
而其不用者,其惟《海底眼》、《卜易玄机》、《金锁玄关》之三家乎。
然神杀太多,岂能悉辨。
合以六神言之,其法莫不以青龙为吉,白虎为凶,见朱雀以为又舌,见玄武即为盗贼。
不分临持喜忌,概以所性断之。
吾谓其大失先天之妙旨。
何则?白虎动,固凶也;若临其所喜之爻,生扶拱合于世身,则何损于吾。
故虽凶,不害其为吉。
青龙发动,固吉也;若临所忌之爻,刑冲克害乎主象,则何益于事。
故虽吉而难掩其为凶。
朱雀虽主又舌,然非兄弟则不能;玄武虽主盗贼,若非官鬼则不是。
盖六神之权,依于五行六亲故也。
又如天喜,吉星也。
占病遇之,虽大象凶恶,不以死断,喜神故也。
若临于所忌之爻动,吾必以为悲,而不以为喜。
往亡,凶杀也。
出行遇之,虽大象吉利,必阻其行,死亡故也。
若临于所喜之爻动,吾必以为利,而不以为害。
盖神杀之权轻,而五行之权重故也。
由是观之:遇吉则吉,逢凶亦凶。
系于此,而不系于彼;有验于理,而无验于杀。
何必徒取幻妄之说哉。
不然吾见其纷然繁据,适足以害其理而乱吾心,岂能一一中节耶?
盖神杀无凭,徒为断易之多歧,而不若生克制化之一理为要。
能明其理,则圆神活变,自有条理而不惑矣。
六亲,本也;六神,末也。
至于吉凶神杀,又末中之末也。
必欲用之,则当急于本而缓其末,惟六神可也。
然六神但可推决事情,至于休咎得失,又当专以六亲为主。
如此,则本末兼该,斯不失其妙矣。
学者详之。
呜呼!卜易者知前则易,世人卜筮,皆泥古法,不知通变,达其道者,鲜也。
故有龙虎推其悲喜,水火断其雨晴,空亡执作凶吉,身位定为人论。
凡此之类,难以枚举。
予作是书,取理之长,舍义之短,阐古之幽,正今之失。
凡庸占俗卜之执迷古法者,亦莫不为之条解。
有志是术者,苟能究明前说,自知通变之道矣。
其于易也何有,故曰卜易者知前则易。
求占者鉴后而则灵。
推占者,固当通变。
而求占者,亦不可不知求卜之道也。
后即诚心是也。
筮必诚心,圣人作易,幽赞神明,以其道合乾坤故也。
故凡卜筮,必须真诚敬谨,专心求之;则吉凶祸福,自无不验。
今人求卜,多有科头跣(10)足,短衫露身,甚至有不焚香,不盥手者。
呜呼!忽略如此,而欲求神明之感格者,未之有也。
神明不格,而欲求吉凶之应者,亦未之有也。
可不慎欤(11)。
何仿子日。
阴阳历书中,有子不问卜之说。
故今人多忌此日。
愚谓:吉凶之应,皆感于神明,神明无往不在,无日不可格,能格其神,自无不验矣。
故凡卜筮,在人之诚不诚,不在日之子与非子也。
且其说,又有辰不哭泣之忌。
若辰日临丧,亦可以笑对吊者耶?此不足信也,明矣。
且如丙子日,袁柳庄卜脱役事,得姤卦安静。
鬼临应爻,却被日辰冲动,世受六害,果应难脱。
又谈朝辅卜诉讼,得蒙之未济卦。
官鬼空亡,果应不成。
又戊子日周焚松卜官讼,得离之贲卦。
日辰扶起官鬼,冲克世爻,财爻又动,此必助鬼伤身,果被妇人执罪。
又丙子日卜倭寇,得噬嗑卦。
鬼爻衰静,果应不来;但被日带父爻六害,乃受风雨淋漓之苦也。
以上数占,皆系子日,未尝少误。
果如历家言,何其事乃俱应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