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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 曹九锡

易隐 · 第 8 / 26 篇

易隐卷二(1)

易隐卷二东粤游南子曹九锡辑 男横琴居士璿演断贫富财投旺库者富禄,财聚旺者富。

龙德财福旺持者富,财福带月日动变来生合世身者富。

财居辰戌丑未四库旺相者,农工商贾致富,财居寅申巳亥四生旺相看他乡致富,财居子午卯酉四正生旺者,九流艺术致富。

太岁加财扶世,富繇祖业。

月将加财扶世,富繇父兄。

月建加财扶世,富繇妻子。

他宫外卦,财来生合世,外者,获利成家,本宫内卦,财来生合世,本境贸易起家。

本宫内卦六亲,动爻、化爻、财来生合,得内亲财起家。

本宫外卦六亲动爻、化爻、财来生合,得外亲财起家。

外卦 他宫,动变财来生合,得远方人财起家。

内卦他宫,动变财来生合,得邻里财起家。

官加贵旺,化财来生合,得仕宦之财起家。

官加劫刃亥武三刑,化财来生合,得凶恶之财起家。

在五爻者(五为道路),乃拾得盗贼道弃之财起家也。

财化财来生合,放债贸易起家。

加玄武咸池者,必私通外妇,因得其财也。

兄加武动化财,以克剥吝啬起家。

兄加雀动化财,以赌博起家。

福德化财来生合,得牲贩蚕畜僧道财起家。

父母化财来生合,得卖屋宅之资起家。

勾陈土化财来生合,得卖田产之资起家。

财临旺马,则江湖覔利也。

财临衰 马,则劳碌成家也。

财逢空马,则市井经营也。

禄财旺相,遇刑 冲者,阴处成家也。

贵刃旺相刑 财禄者,凶中得业也。

若旺财加虎刃者,必浊富也。

正卦无财变卦有,或世财死绝,化生旺者,先贫后富也。

正卦有财变卦无,或世财生旺化死绝空破者,先富后贫也。

至于世兄空动,财子无气者,本宫休空,世被日冲,带兄鬼二耗破碎杀者,用财死绝者,用财化空绝死破官鬼兄弟者,六爻无财者,财伏鬼下者,皆主贫也。

欲知何事破家,但看用加兄动也。

兄加龙动,喜悦而破也,文雅风骚,结交仕宦,婚嫁谋官买妾建 造是也。

兄加雀动,是非而破也,言语冲撞结交书吏,出入公门,用财胜讼是也。

兄加勾动,心高而破也,奢架房屋,贪买田产,重叠不明,或托借银两,被人卷去是也。

兄加蛇动,疑惑而破也,倾信妖妄,求神赛愿,演戏设醮,中保牵连是也。

兄加虎动,凶横而破也,丧孝重叠,争斗夺继,诬赖人命,杀伤谋害是也。

兄加武动,不谨而破也,盗贼攀害,被人拖欠,赌博嫖饮,小人妇女,生端扰害是也,此贫富之占也。

若乃家资之多少,则取财爻之纳甲,周先天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常加四之数推之。

俱以本宫出现之财爻为主,不现则取伏财。

如卦有二财出现,则兼取之。

又有大象为本宫之财者,亦取其卦 之干支兼论之。

如壬申戌亥乾,乙癸未申坤,丙丑寅艮,辛辰己巽,戊子在坎,巳午在离,庚卯在震,丁酉在兑是也。

如纯乾卦,二爻甲寅为财,甲九数,寅七数,共十六数,大富,则十进千,六进百,为一万六千也。

中富,则十进百,六进十,为一千六百也,下富则十进十,六亦进十,为一百六十也。

如小户,则但以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之数推之。

如乾宫寅木财,木 三数,则一进十,乃三十两也。

己上并旺相加倍,休如数,囚死减半。

若太岁贵马福禄聚于财爻者,更益其一倍。

月建贵马福禄,聚于财爻者,更益其半。

太岁刑破财爻者减其半,月建刑破财爻者,减其三分之一。

若贵煞合益,刑破合损,更不增损,止得常数。

又有爻与宫俱空破死绝者,如甲申年,壬申月,甲子旬,庚午日,卜得纯乾卦,财爻刑破绝于岁月申中,死于日建午中,本宫戌亥又空于甲子旬中,虽有石崇之富,不旋踵而倾荡无余也。

又如天风姤卦,六爻无财,巽为木,亦乾宫之财,巽宫二爻下,伏本宫甲寅财,巽卦天干辛,地支辰巳,辛七数辰五数己四数,共十六,又加伏爻甲寅亦十六,共三十二数,大富则三十进三千,二进二百,为三万二

千,中富,则三十进三百,二进二十,为三千二百也,小富,则十进十,二进二,为三百二十也,各以十倍之法增之,小户,亦以五行之数,一进十而推之,如前法。

旺相加倍,休如数,囚死减半。

岁月贵煞,与岁月刑破俱照例益损也(出占灯法)。

凡断贵贱贫富,不拘远祖近宗,一本九族之亲,远方乡里之人,官宦下贱之辈,俱依此法断之,又须知吉者,遇死墓 绝胎,刑害克破,则减其福,凶者逢 贵马德喜龙福生合,则减其祸,不可一概言之。

六祸福王灵经曰,人生所遇祸福不常,胥以六神取之,六神生合,各应其福,六神伤克,各应其灾。

然六神又以占时太岁临爻者为上,月建大六神次之,日建小六神又次之。

凡六神喜逢恩要归垣,克忌神,生用神者吉,克用神,生忌神者凶。

何谓逢恩,龙入水,雀入木,勾入火,蛇入木,虎入土,武入金,是也。

何谓归垣,春龙,夏雀,秋虎,冬武,三九月勾,六十二月蛇,为当权之归垣。

龙入木,雀入火,勾入辰戌,蛇入丑未,虎入金,武入水,为本象之归垣也。

青龙临太岁外动,岁内加官进财进禄。

会天马,同众喜事,加驿马,自己喜事。

内动,加德合福喜者,主孕育婚姻喜庆。

遇凶鬼刑害克破,主喜处招殃。

或因花酒,或作保为媒,或行善愿,或往喜庆之家致祸。

仕宦公门,以升迁,荐举,朝贺,问馈,之失致祸也。

朱雀临太岁外动,有加官进职应举文书之喜。

内动有分离,火惊,又舌官非事。

加兄鬼刑害克破主因怒气生灾。

或文书,或寄信,或喧哗,词讼,或往火场,铳炮流星之类致祸。

仕宦,则或以宣勅,给由文移表章,申详之失,或因讥讽弹劾致祸也。

勾陈临太岁,并贵马财禄外动,主加官禄进田产喜事。

内动,主灾患缠扰,不能摆脱。

加官符必有田产婚姻之讼,加凶鬼刑害克破,主扑跌瘟疫,或改造,或安葬,或因田产,或往墓前致祸。

仕宦,则或以城郭,封疆,田土,钱谷之失,致祸也。

腾蛇临太岁,外动主求谋多戾,外事牵连。

内动,主虚惊妖怪,梦寐不安。

加凶鬼刑害克破主以动土起讼。

官吏需索不已,或以惊惶患病,或见妖怪或病,或梦中魔倒。

仕宦,则或以己有虚诈,人有牵连致祸也。

白虎临太岁,外动,主武职升迁,诸行吉利,经营称心。

内动,主血光,孝服,刀兵横祸。

加凶鬼刑害克破,主往丧家,或战斗宰杀之所,或虎狼之窟致祸。

仕宦,则以刀兵,丧乱,杀戮征巢致祸也。

玄武临太岁,外动,主舟行有盗贼之变,会吉神,则斩获贼盗,或进舟船鱼盐酒醋之财。

内动,主家下阴私失脱,孕妇灾咎,加鬼杀刑害克破,主以水利坑厕,阴人,酒馆花街,或往江湖飘洋致祸。

仕宦,则有渡江涉海,遭逢盗贼,淫宠侍妾,痔漏之灾(月日六神同断)。

七三限周易玄悟曰,凡大限小限生旺,带贵马德合福禄龙喜财子者吉。

遇死墓胎绝,加刑害克破,虎蛇亡劫吊丧羊刃大杀者凶。

生合身世者吉,冲刑克害世身者凶。

限凶,则宜见德合以救,限吉,则恶见刑害相残。

吉逢冲克,吉中有凶,凶逢解救,凶中有吉。

吉多凶少为半吉,吉少凶多为半凶。

其或吉凶相半,则忧喜俱无也。

又曰限爻动,灾殃易惹,限爻空,身若飘蓬,限值天罗辰,地网戌,加鬼杀者,数年之间,作事昏迷如梦也。

穿王透易曰,限旺则胎福,限弱则孕祸,是犹怀孕在腹,乘时而生育也。

故祸福之应,遇太岁触之而动发。

若问限中是何祸福,则以限神之性言之。

贵人为福,则尊贵扶擢,朝廷徵召,驿马为福,则驰骋四方,致身云路。

德为庆会,合乃成期。

鬼主伤残,墓多蒙昧。

破须倾损,害必侵争。

刑则克伤,冲多摇动。

龙为婚姻孕育,雀见火烛官非,勾乃斗争讼狱,武则奸宄阴私,虎为疾病死亡,蛇有惊惶怪异,依此而断万无一失。

身命取三限法正卦管三十年,变卦管三十年,互卦管三十年。

每爻五年为一限,共九十年。

如卦值六爻安静,而无变卦者,则正卦管三十年,互卦管三十年,再从升降取卦管三十年。

取之何如,凡在子寅辰午申戌阳时卜者,升初爻于上作卦,如正卦得天风姤,作泽天夬卦断之。

又如乾坤二卦,无互,不可升降者,动则正卦管三十年,变卦管三十年,复以变卦,随阴阳时,取升降作卦。

如前法,管三十年,若乾坤二卦,又逢静而无变者,则正卦管三十年,再以占人生命起卦。

如甲子年,五月,十八日,酉时生人,即从子上起正月,则五月在辰上,又于辰上起初一日,则十八日在酉上,又于酉上起子时,则酉时在午上,酉属兑,午属离,即以酉临午,得泽火革卦,管三十年,再以来占年月日时起卦,如甲子年,正月,下十五日,卯时占,便从子上起正月,则正月即在子上,又于子上起初一日,则十五日在寅上,又于寅上起子时,则卯时到巳上,卯属震,巳属巽,即以卯临巳,得雷风恒卦,管三十年,共九十年。

若年高至九旬已外者,再从正卦,世爻,一年一位,在阴阳顺逆行之,以定吉凶。

按此式,出自庞眉道人易学空青抄本,言此式见于八神筮法,及李淳风占灯法,耶律氏锦囊集三书,世人鲜得其传,故至坤乾无互,与不动不变之乾,则不能通,惟此式为全备也。

大限行运法大限五年一度,行运世应兼取,单论天干。

如天山遁卦,世丙火,应壬水,火数二,水数一,共三数,则三行运也,即于世上起三岁,至七岁,五年为一限,阳世顺行,阴世逆行(甲丙戊庚壬为阳,乙丁巳辛癸为阴)。

如遁卦二爻阳世,则运宜顺行,八岁至十二岁轮在三爻,十三岁至十八岁,轮在四爻,余仿此。

如孩提未起运已前,即于世上起一岁断之(出管公又诀,管公曰,运,故从天干)。

小限行运法小限一载一宫,亦世爻起数,阳顺阴逆,亦正卦值三十年,变卦值三十年,互卦值三十年,其无互不变之卦俱从前式取之。

推流年月建法阳世初爻起十一月,阴世初爻起五月,正变二卦并取,共成期年之运三限飞行式正卦,变卦,互卦,各从世爻起。

如卜得泽天夬卦,化雷天大壮卦,互纯乾卦为例。

正卦世爻丁火二数,应爻甲木三数,五行运也。

正卦变卦 互卦十岁至十四岁 四十五至四十九 六十五至六十九世 丁酉 大限起五岁至九岁 四十岁至四十四 九十至九十四二十岁至三十四三十五至三十九 八十五至八十九廿五岁至廿九 六十岁至六十四 八十至八十四应 甲寅 二十岁至廿四 五十五至五十九 七十五至七十九十五岁至十九 五十至五十四七十至七十四小限每卦管三十年,亦各从世爻起一岁,不如前论五起运。

三限论人生贵贱贫富不恒,或先荣后落,或先寂后响,皆以其时也。

夫时者,旺衰刑德之所主也。

旺相贵马德合之爻,虽大象休囚,根基不厚,限逢旺爻吉神,亦主所为得意。

凶克刑破无气之爻,纵大象旺相,根基殷厚,亦主蹇滞灾危,起自衰限也。

故大限,小限,遇衰空刑破者凶,遇贵德合马者吉。

或限爻原有贵马德合,临生旺之位,适其爻动,变为死墓绝胎,或变为克破刑害空亡,退神,则吉化为凶。

炎炎之际,忽尔寂寂,且有不测之祸。

如刑冲克害,空死墓绝胎之爻,化出贵马德合,生旺,生扶,退神者,是为有救,祸虽发而可解也。

按长生诀,于日辰取之(管公又诀)。

如寅日卜得坎宫革卦,四爻丁亥持世,为兄弟,坎卦属水,亥又水爻,寅日大象爻神,俱入病乡,故其人必多病,而气禀虚弱也。

至于死墓绝胎四爻,凶尤甚,若贵马德合扶之,犹不免于太岁衰败刑破之年,有重病灾厄。

若有刑破而无救,则将死之期也。

盖限之吉凶,必遇岁君相触而始发。

凡流年太岁与二限生合比和,更遇流年太岁贵马入限旺相,则主奋扬发福,凶限祸亦可轻。

若限在死墓绝胎四凶之爻,更遇流年太岁临限衰处,立便为灾,更看流年太岁到处之限,与世爻刑破之有无,有刑破而无贵马德合救之,不可度也。

如大限在寅,太岁在亥,限爻至长生处,其世虽处衰刑,亦主无事。

若世在生旺贵马德合之爻,更流年太岁贵马德合入限,其年必大发财禄。

如限在申爻,其爻属四凶,流年太岁在戌,又值申金衰处,若世在辰未二位,戌年冲辰刑未,是有刑破也,其人主四月有病,为四月建巳,刑申限也。

世爻属土,四月土绝,故有灾病。

又限在申爻,居四凶之位,看其爻是何亲属,有气无气。

如值太岁无气之年,又被太岁刑害克破者,或爻属父母,或爻属兄弟妻子,则其年先有父母兄弟妻子之忧,后有自身之灾难也。

若限逢 太岁旺相之年,更有流年贵马德合入其爻上,则其年先须父母兄弟子孙发达,妻妾得喜,然后福泽得及其身也(看限爻上是何亲好)。

傍要与世不相刑害克破,乃为吉耳。

又如丁酉年戊申月,甲申日,卜得雷天大壮卦,庚午持世,甲子临应,庚金四数,甲木三数,共七数,乃七行运也。

阳世顺行,即从世上起七岁,乃午限也。

申日火值病乡,又午为匿刑,此人必多病。

若飞宫六亲同居此爻,即断其亲属有病也。

十二岁申限,十七岁戌限,廿二岁子限,俱生旺之爻为吉。

廿七岁交寅限,寅木绝于日建申中,又申日刑冲克寅爻,且临官鬼,名伏刑之鬼,其人若遇太岁巳午之年,必有灾迍。

(木病于巳,死于午也)。

寅德在未,未年稍可,申年酉年,限入太岁绝胎处,若不逢流年太岁,贵马德合解救,死更无疑。

此命所以不死者,为申年驿马在寅,酉年岁德在寅,故虽有极危之厄,濒死而不至于死也。

又如限在午,其爻无气,又为匿刑,其人自入此限,必多忧危灾病。

如太岁在寅(火生)卯(沐浴)辰(冠带)巳(临官)午(火旺)未(火衰)申(火病)年,此数年,虽行衰限,无甚危险,。

惟每年七月(火病)八月(火死)十月(火绝)十一月(火胎)有小灾耳。

(九月午戌合虽墓不凶)。

为流年太岁与限爻生合,未到四凶之处。

若遇酉年子年,而限中本无贵马德合相扶者,必不可度。

为午死于酉,胎于子也。

戌亥之年,尤可度者,以午戌三合,午德在亥,此为勅助耳。

更看流年太岁之前后,有何凶杀临于世上,与限上或丧门吊客官符病符二耗亡劫之类,诸杀各随其凶性,言其祸福,察其限爻,是何亲属,即知祸福临于何人也。

如限爻在午,太岁在申,吊客在岁后二辰,正值午上,申为火之病乡,看午爻是何亲属,必其人七月后有亲属之灾,后有己身之灾也。

又如限在己,居四凶之爻,流年太岁在未,乃火限始衰处,流年吊客在岁后二辰,正值己上,看己爻是何亲属,必其人正月前,先有亲属之忧,后有自身之忧也。

归藏易曰,限带休气,必多疾病,限带囚气,必多狱讼,吉神主限,凶灾自轻,凶神主限,祸 来难免,察其临限之六神,则知祸福何自而起。

八岁君太岁之流年,祸福之吏神也。

盖身命之卦限,爻之吉凶,俱于占时四值上取之,以为异日祸福之验。

福伏于吉爻之中,祸伏于凶爻之中,伏者不触则不发,故知祸福之发触,以流年之太岁也。

如限爻本吉旺,而流年太岁,又值限之吉旺处,则吉与吉会,而应其吉也。

限爻本凶衰,而流年太岁,又值限之凶衰处,则凶与凶会,而应其凶也。

断带疾延年官鬼持身世爻,或持用爻,名贴身鬼。

如带破碎杀主有破相。

在乾宫主头而咳嗽之疾。

坎主雨耳,肾家之疾。

艮主两臂,鼻背之疾,带四废,则腰曲背驼。

巽主股膝疝气之疾。

震主气促惊悸之疾。

离主眼目心经之疾。

坤主肚腹胸胃之疾。

兑主牙齿缺唇之疾,又本命爻,带官鬼,加天刑四废杀刑害克冲身世者,必带疾也。

凶杀属木主疯癫。

属水主冷瘟。

属火主心目疾。

属土逢绝气,主麻疯。

属金逢绝气,主瘫痪。

又用爻,世身爻伏鬼,被日辰并起者,主带疾。

坎宫金下伏土鬼,主耳聋。

震巽宫木下伏金鬼,主四肢带疾。

离宫,火下伏水鬼,主心目之疾,加羊刃,必青盲。

坤艮宫土下伏木鬼,主蛊胀脾伤。

乾宫水下伏火鬼,血竭容憔。

兑宫金下伏火鬼,主又疙唇缺,动爻化鬼亦然。

又用爻,世身爻,伏鬼者,为胎里宿疾。

用爻世身化鬼,与鬼克世身用爻者,则后来新染之疾也。

又五杀歌曰,跷哑盲聋(此字:上朔下首)五端,但愁并起值孤惊,旺则必危衰则减,生扶合处一般般,五杀中惟地跷杀,旺则跷,衰则廉疮,其余四杀不分衰旺也。

以上鬼杀,若遇天医天解月解伏福化福者,不可泥此而论也。

辩性情以八卦论用爻与世爻,在乾直好高,有德有威也。

在坤性厚重,寡言笑,宽大能容也。

在坎心情委曲,巇崄多威,凶则狡诈心乱,事多更变也。

在离明白刚烈,爽直有气节,无气则性暴,作事有头无尾也。

在震志大言高,驰骛声名,凶则心多叵测,胸无定见,心急事滞也。

在巽性和柔,好卑奉,无气则随波逐流也。

在艮吉则安静有执持,凶则事多退缩不前也。

在兑性和悦饶舌,见物多感,好声音酒色,无气则奴颜婢膝也。

以五行论申金,主重义,驰骋声誉,无气则好勇好杀,好音乐也。

酉金,主刚明不苟,无气,则多贪欲,嗜酒色也。

寅木,主雍和,有文章才艺,无气,则执拗散乱也。

卯木,主力健骋雄,刚直不阿,无气,则心毒多机械也。

子水,主清高正直,不好奸污,智谋深沉,无气,则浮浪不实,作事有初无终也。

亥水,主性圆通,与物和同,无气,则谲诈轻淫也,又水旺则性缓,衰则性急,发动,冲动,心多机变,若动逢合住,或临死墓绝胎,必无知觉。

如动逢 冲散,则搏激之水,必是立志无恒,疑惑不定者也。

巳火,主好华美修容,性快,不隐匿,无气性暴慢,生平饶为起灭也。

午火,主强敏无私,好胜,为事急疾,无气,刚暴无终,急终有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