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命总括 卷中(1)
星命总括 卷中《星命总括》卷中 耶律纯 撰星光注:此篇《星学大成》收录在巻十,篇名为“耶律学士星命秘诀七政论”一太阳太阳者,午为正宫,星为正垣,乃太阳为主也。加房日火也,虚日土也,昂日金也,皆有所属,乃日之次舍。若正月酉时,四月午时,十月子时,立命在午,在正垣, (星光注:大成本为“日有正垣”)亦谓日居日分,升殿也。却不喜居 。于心、危、毕、张,则为日入月宫,阴阳反背,偏生庶出之人也。日为君主,则有金水之佐,金乃官星,水为福元,前引后从,太阳不宜独行无辅,皆贫薄之人。未、申、酉、戍、亥时生于他宫,见太阳,亦宜有辅,皆可取也。无辅皆贫薄之人也。正月酉时生人,太阳在子,谓之移干就湿。
二月申时生人,主人疾厄,木 气强者,多主疾病。
(星光补《星学大成》续文:命书云:孤阳射破三方煞,又曰:水化伏尸遇太阳,岂为恶曜,乃太阳能救诸宫凶煞,不特戌上见水得日可救,他宫五怒得日皆可救也。此宫最忌者木、炁也。以日为君,火、罗、计、孛虽凶,曜也。然臣也。岂敢犯上,惟木为难星,疾危虽至,贵者不能免,若太阳飞去,与木同度,重则夭折,轻则贫病。木在亥为煞难入垣,在子为难当头,在寅、戍傍临,在卯加入命皆为不足。炁乃木余,与木同凶。木炁者,树木荫翳之象,能蔽日光,其次忌日火同行,二曜朝阳嫌处离明之地。二曜,火、罗也。他宫立命,见火日同行,多早丧父,多败祖业。日者,祖父也。火自,自己也。以己与祖父敌,不贫亦夭矣。
故凡四、五月生人,日在申、酉者,不利父母。盖申、酉为日没之乡也。惟行限喜太阳,煞星近太阳,皆能反凶为吉。四正互加之宫,宜详酌也。 )五太阴五太阴者,以未宫鬼度为太阴正垣,乃午与未合.日与月配也。其次则心、危、毕、张,谓之偏垣,为五太阴也。月为身宫,论生克之妙者.以月所泊,详其傍母、傍鬼。五星中以月最重,若更立命在五太阴者,尤为利害。益甚(星光注:大成本为“盖” )身宫、命宫、度主而系焉(星光注:大成本为“俱从焉 ”。 ) 吉则两吉,凶则两凶。(大成本“两”为“俱”)其可忽乎!五太阴中。以张月。 鹿为第一宫,何则?未与午合,取日为远,张邻为星,取日为近。午为一阴始生,月喜居之。次则危对星、日, (星光注:大成本为“危对虚、日”)心、毕,皆 。与日度相连。月非日则无光也。若命度张月加以近望,夜生之人皆大富贵,一生 无忧。夜生而在他宫立命,月缠张者,主一生(大成本为“身” )安享。命在张 月, 在毕、 危、 心, 或四月度立命, 月亦在四月度者,皆可起家发财 (大成本 “财” 为“迹” )成立也。最喜金、水、孛,月会金,为金
助月华,会水为水涵蟾魄,会孛为太乙抱蟾,皆为贵格。惟女人独喜一金星伴月,遇水字近身,皆无贞烈。
故日生喜太阳,不可独见。夜生喜太阴,却喜独见。中旬三更(大成本“更”为 “五”)之月,最为圆净。 )诗云:
“残星伴月落边城,月到中天分外明.满天诸宿皆沉没,只有团圆月照人。又诗曰:(星光注:大成本有此句。 )五更旦气十分清,斗落参横日未升,相随宝月上河汉,惟有长庚伴月明。 ” 1 丑、寅时生人,金月相随,皆文章明盛, (大成本“盛”为“了”)却不宜 。 木为命度主也。
星光补《星学大成》续文:
太阴经云:巳、申二命,惟怕月在土宫、土宿之中,其余夜生而遇火、罗,谓之火火月齐明。遇木、炁而福禄有用,亦吉。木、炁强则土、计衰,土、计盛则月必晦。 五太阴中有危月, 到天门乾行金生质厚, 历试人命, 有子上危度命者,遇土、计则凶,十三度在亥命度者,行土、计多苟免。此玄之又玄者也。独有鬼度命,其人必诡谲,多谋诈。故太乙谓月孛,南方之蓄蛊,乃太阴之精,如此岂曰阴柔乎!此星若正得其光明之时,为人相貌堂堂,肌肤皎然。但鬼月遇火,不谓之火月齐明,于金有梗,见土却不曰土生金,乃反害月焉。论者不可不察。
六木六木者,尾、室、火度,实寅亥之正,(星光注:大成本“正”为“正垣”) 。欲(星光注:大成本“欲”为“故”)见水、孛则大发。其次有井木度者,多于 。二十八宿,木入木殿秦州度柳者,减力大(星光注:大成本“大”为“太”)半。 。次则斗二十三度,次奎有十八度,又角有十三度。井以末二度邻于鬼合,还太阴正垣。斗以末度邻于牛合,作丑土。奎以末度邻于娄合,作戍火。角末邻于亢合,作辰金。此四木惟角木弱,况是金垣,木必衰弱。木在午,行午限,午为三河之地,其地多风.又为木入离宫化成灰.多主天折。木在巳,巳为巽风动,又属水,能生木。室、尾二度见风稍轻,深忌火、罗,火能焚木,罗为奴犯主.亥上立命,限行火罗多死。只喜水、孛独行,或金入水乡,金水同行同度,为上吉。盖煞无余气,木命得之多富贵。金水加合有力.皆为可喜。如金月同宫,亦谓之金助月华。若是生于冬月及壬癸年,更得天元月令助之为奇。
六土六土者,虚、牛为子丑正垣,次则女、氏为偏垣。(星光注:大成本为“女、氏、胃、柳”)如女土近虚,得子正位,子为帝旺之地。氏土近房.亦居明堂, 。出政之宫,立命于此,得火能发大福,为官必至卿相,非小小也。惟胃土居酉,土败之地,天盘又为反吟局.人多不足。若得火、罗,十分为上。有木、气往来,必然困厄。至于牛金之土.惟喜一火一罗独行,若限见火罗作党.则不吉也。他土亦然,谓二母争权。遇水、孛同行,土亦崩坏,不可谓土克水为财也。最怕木气当权得时,破局入垣为大凶。亦不可在四木度中,(集成本无此句,脱文多) 谓之失次之土, (星光注:大成本此处有“土克水为财也。 ”一语)安身与火、罗同度问宫者,皆有福之人。制化加合之妙,又在善详椎之。
六水
六水者,翼、觜虽火,皆水正垣。论度者,以二宫见孛为水克火,不知水星行限怕逢孛,为奴犯主也。此二宫安命多易看.盖巳、申忌土计,其说多验。巳之张、翼、轸,申之毕、觜、参,皆水也,怕见土、计,其说可凭。独有井九度用木。人之论命每轻忽看过,次则辰有轸八度水,亥有壁水,寅有箕水,壁于乾亥金混,轸亦生於辰之金,见土、计稍轻。惟箕水生艮山蒙泉之地,受质稍簿, —见土、计,不破则夭。故寅宫之水,金星得地为大利,主持之命。惟喜金水同行,或金水互垣,亦好。此宫深喜太阴与金同,为金助月华。深忌月与土、计同宫,为身傍鬼。以行限而言,卯、辰、巳三位(星光注:大成本为“卯、辰、巳、 2午四位。)不可有土无金,行限次第逢之,卯有土,十五岁中凶。辰有土,二十 ” 五岁前凶,乃无中有曜。
若见金入水乡,水居金位,皆是奇持。
二火二火者, 七政所缠各有四,而火金(星光注:大成本为“全”)不与,何则? 。尾寅室,亥属木,而觜、翼属水(星光注:疑为“火”之误)矣。火之所居,不宜多有,若火之多,如水、土、木随寓而有.则火性炎而有焚烧之患,故火之正垣,惟卯、戌二位。戍为火库,卯与戍合,卯火居房日之下,以燧取火于日也。戍火藏于娄金鼎锅之下, 以金击石乃有火也。 喜木、 炁为上,缠在四木之度为吉。 四水度为凶,孛与水行二位之火,最怕水居亥、子之地,谓之水满江湖,火必微灭,何则?水在亥、卯宫三合见之,水在亥、子宫加临之,戍上安命,十五后见亥限有水.破我相貌。二十五后见子限有水,破我福德.年少逢之多贫夭。惟喜水、木在天盘卯、辰之间,木在子,不谓之“木打宝瓶” 。盖木在子,命在戍, 亥宫, (星光注:大成本为“巳在子戍宫” )二十五以后逢之,皆吉。此宫喜木、 月同行.不喜水、月同行(星光注:大成本无“行”字。,学者宜详之。)(星光 注:大成本尾多一“也”字。 )二金二金者,金度有四,而娄、牛、鬼、各有所属,独有亢为正垣。曰龙者,变化不测之物,兵为凶器,若动用不可度也。次则酉宫金旺,辰与酉合,为金垣。喜土、计而畏火、罗。此二宫命,土、计近月,不谓土犯太阴,为安身傍母,乃富贵之人也。辰上立命,行限至午,见火、罗多死。午为火旺之地,又为金败之乡,限行多凶。惟酉金遇火为灾,遇罗有救,盖酉反吟之局,罗睺在戍,计个辰、辰加戍,罗在亥,计在巳,巳加亥.罗睺在子,计都在午,午加子,天盘有救解也。酉上安命,却有土星在子,为福其大。为官星,为命母入垣,逢旺加以禄主,为天干月令有用之星,行子限必大富贵。如辰宫安命,遇土于午,稍弱。于西金矣。
金不宜坐于四火度中,宜在四土度也。
星光注:以下为《星学大成》卷十一收录,篇名为“十二宫安命论” ,但《星命 总括》少“丑宫命” ,今按《星学大成》文补足。
子宫命子乃土旺地,命坐此,,土为主。如登垣、登殿、入局、登籍、坐贵,与宫神太岁相关,即吉。如凶忌刑难混杂,则不为福。吉凶相等,则中常断也。又本宫三宿,如女、虚二宿,不问昼夜。并以土论。独危度夜生,从月取用,亦依弦望而论。有月可为主,无月只取土用事,然须在望前,太阴有用,中间亦不离乎土。
若夜生,火居强得经,最吉。此宫土喜火、罗,又为官星。六丙生人,不为囚。六戊生人,不为刑。甲生人,为真禄。壬生人,为真福。夜得火,尤为光明,身主临之,为安身傍母,亦为身主傍官。更在高强,无
忌曜侵之,为福。夏末旦生见火,亦能为福。如火星独垣,前后无相杂,是官星明健,起于命前,即为满用,又为贵格。若水星昼见.起于高强,当为吉利。盖财元木也,三限星水也。若木与太阳相离.又为得用。春令又强,夏则次之,又不可为忌。盖日生从阳,木、土乃一体之功用。惟夜生为鬼,九、十月为直。
若太阴遇木,为安身傍鬼,纵是木得经, 财禄得意, 其间亦多刑克、 疾病之类。若木入命值留退, 不分昼夜. 皆 3 以凶断。若木、火交合,可从吉用。水、火交合,命母受凶,官星受尅,为凶。若混以刑囚、直难皆凶。寅宫福德,木居之乃害曜入垣。或本命天元、纳音属土,即为夺星。或临亡神、劫煞,或有刑囚,终为凶忌。若有太阴在寅、巳之宫,谓之四正,逢刑怕见身也。盖寅中加巳.巳中加申,是寅刑巳,巳刑申,其不足可知矣。其中有—火星为官星得局,更得土星在寅、巳,是寅加巳,巳加申,虽曰刑,是刑而生我,非刑而克我。更如命主有情,禄马在命,合此格者,寅限可以名利无疑矣。卯为官禄,火星居之,或三合见火,皆贵。若无火而有木,更加以太阴在寅、卯、未,即为土得木局,多主天折。若加以难直,尤凶。
亥为财,酉为田,金、木同行于命前后,或交命度,此田财二用,实为吉利。若是冬腊,金、木交于命宫,多是不仁而富。春月庶几。巳为疾厄,水星居之,为难星入垣,壬生人,在七、八月,多凶,或有压身灾病。水星主湿,病临湿局,多阴湿,手足之疾。若金助之,为害尤其。孛、水居强,或居官禄迁移,亦凶。
如壬甲生人,子、卯两宫通关阳刃,如官宫值此,难免中年之厄。子宫命者,一为大地通关局,二为四正局,三为四破局,须看命与太岁生时,合成何局论之。子宫立命,午上有禄,酉上有身,卯有命主,乃一阴—阳之谓道,而大地通关局成矣。亦谓之冲干对禄,否则互见之亦佳。如癸人禄子,乙人禄卯,丁己禄午。
四正互加,皆是祟勋,而四正局成矣。四败局者,四位俱不见禄,唯会刑星、害曜、难直等星。如太阴命主在寅、申、戌、未,是未中有戍,戍中有丑。不然只在丑、戌者,亦戍中有丑,丑中有戍,加之四位有煞气守之,为四破局。此乃加盘之妙,正盘所 个及。正盘众人之祸福,加盘本身之祸福。故前贤云: “天盘转出地盘上,卯上分明是命宫。 ”此加盘之妙用也。且如子上立命,甲、丙、戊、庚、壬四正,往来通关,阳刃其间,子午有罗、计主之,可以镇定命度,虽在虚、危,不为忌论。若是罗、计偏孤,又不临于子午,日月福禄临于二八,多是中年发福而不长久。其四正次舍,中间限度交对。如女度立命,限入氏、土。虚,危立命,限入房、心。此乃四刑度内.乃阑干、贯索、伏尸、卷舌为煞。限路逢之,中有发福者,忽有天折,又本可测。但是伏吟四正体局者,犯此煞又不可以次舍度中为得也。此局正则为四正,偏之亥为三合;偏之丑为不入局。四正是四正灾福,三合是三合灾福。一星稍异.理皆不然。且如子上危十二度立命,上盘是卯,下盘是子,此乃四正为体,土为命主。如躔于亥宿初度,则是上盘卯,下盘亥,即成亥卯未三合局为用。若偏之丑,太阴在巳初度,是上盘卯,下盘巳,又成巳酉丑局为用。或有禄马扶之,亦是贵格。
丑宫命丑与子合,故以土为主。虽子相同.然取用体局与子宫别。子为四正,丑为诸不入局。三位互加,以丑加亥,亥中为(星光注:大成本“为”为“无”)闲 。 极,而宫通关. (星光注:大成本“两宫通关”)以寅关丑命, 。 (星光注:大成本无“命”字。 )其星辰虽缓,(星光注:大成本“论其”)且急亥为兄,寅为相, 。
此宫有吉凶,可以通断。外虽缓而实急.胎中造化,自有玄微。所忌者太阳、木、气,所喜者金、火、罗睺。正二月生,太阳直难为凶,多是夜生有力。(星光注: 大成本“有力为”为“有此”)若秋冬两季昼生,行太阳之道,而福(星光注: 。大成本“福”为“祸”)亦轻。木、气为嫌,但命昼生, 。(星光注:大成本“但
命”为“但论”)庶几可取。金为官星,火为福主,二皆可取(星光注:大成本 。 “取”为“用”)。。昼生功浅,夜生用多。若火高强明健,虽昼生亦可发福。如壬、甲人见火,如乙、丁人见金.其福尤大。独罗有用,炁、计无成,若混以刑 4 囚、直难,当作凶断。若贵、禄、马、朝元、局主之类,稍吉。此宫属土,中有斗、牛二宿,斗度命者,当取木为用。须甲、乙生,或纳音木、火命,更以春令而生,即以木论。亦且不离乎土,以此命度见孛,故有功,火亦得用。惟昼生见金为忌。若春冬(星光注:大成本“夏令”)之际,生在昼时,合得木用,用金。 以碍之。(星光注:大成本“金之不忌”)又非宜矣。 。 (星光注:大成本为“亦明然矣”)若或以庚、辛生人,天元金也,。 (星光注:大成本无“天元金也”句。 ) 春夏之夜者,金之废也。(星光注:大成本有如下之文: “当从何论?或秋、冬以金主事,则又不可以金克木沦。盖庚辛人金,亢金也。春夏之夜者,金之废也。或秋、冬以金主事,则又不可以金克木沦。盖庚辛人金,亢金也。春夏之夜者,金之废也。 ”句)秋令(星光注:大成本为“秋冬” 。)者,金之权也。已、酉、丑 者,金局也。三限皆金、火,夜生亦以金、火(星光注:大成本多“为主”)合 。 以金为长土,次之火其用也。 何曾以木为本元?若或戊己生及纳音土. 安命为 (星光注:大成本“为”为“于”)斗,虽春夏之火,其用也。。 (星光注:大成本“为 春夏生,不必论水,。 ”)即如土断。 (星光注: “如”大成本为“以”)斗牛(星。 光注:
“斗牛”大成本为“土”)度四季不离乎土.土者金之母,二者不可离。。 若夏令,以火行权,然亦怕火,(星光注: “然亦怕火” ,大成本为“金不怕火”) 。以土性存焉。若秋冬得金独垣,荀无凶难,功名又何疑。此宫命者。是宫无禄马,多是三煞临之,辰、戍、丑、未四位皆煞,命妻、官、田总局。若命丑、身亥,是身入鬼乡。如寅、午、戍生人,此为三煞,此格多凶害。然诸宫皆以身入闲宫为喜。惟此宫难与他比。如身在亥.有木临照,为祸尤甚。纵无木、气,亦不为吉,通以凶断。以卯、辰、午为紧要之地。午为难宫,太阳居之,为难星入庙。若得火居之,或三合见土,为福星入局。是八煞有星,更以禄临之,少年功名可必。辰为宫禄,金星入庙,太阴居之,身入官乡。如木、炁临之,是木入水局,土主不宜,为害曜破官禄。如失用更不可。如木、炁同太阴在酉、辰,是亥加酉,午加辰,辰、午、酉、亥、俱全,皆为不足。卯为福德,土星临之,是土入火垣,有情生土。或木星临三合,能破我福德,是卯加入丑,为我命害,少年刑夭(星 光注: “夭”大成本为“伤”)。。十二宫命,惟此宫乃缓中之急。前所举相貌、闲极是,若命主土星在寅亥者,或有火罗合之,多是郷相造化。(星光注:此句大成本为“是福相造化”)若土单行,三方(星光注: 。 “三方”大成本为“二方” 。并注: “二方闲相是也。)又为凶局。若身与火交,是安身傍母, ” (星光注:大成本多“身与木交,为安身傍鬼。。 ”)又如乙人卯禄,安命丑者, (星光注:大成本为“又如乙禄在卯,乙人丑命”)通加盘之卯, 。 (星光注: ”大成本为“为加盘之 。(星光注:大成本无此句。 )甲禄在寅,甲人丑命,为通关之禄, 禄”)在命为禄,壬禄在亥,壬人丑命,乃禄入闲极;以丑加亥, (星光注: “以土加亥”大成本为 “以午加亥” 。并有“得下盘之禄。)命得此三者为禄也。如辛禄酉,丙戊禄巳, ” 此三者安命于丑,合照有禄,是合禄也。正所谓隐中之显,是制局之体用,合此者无不显贵。又不可不观子。若火寅、金子,为官、福夹命,夜生,福尤重。日月在二宫亦妙。日在子,月在寅为上,日在寅,月在子,次之。巳、酉两宫与此通断.当审吉凶。又以丑之为命,故知其与诸不入局,于中又有紧要处。若安命稍正则合,从入局断。若安命偏于子,又从四正矣。偏中之正(星光注:大成本为“偏正之中”)有天地德合局、六害局、六
合局,又不可以诸不入局断,以六 。 害为六合,极相霄壤,六合则始终有吉,六害则始终有患。(原注:
按原本缺子 宫) 5寅宫命寅宫属木,独阳不生,木生在亥,寅与亥合,两宫互加。丑为关通,卯为加盘;一则财帛,二则相貌。若有凶吉临于卯、丑,吉则福为之基,凶则为祸。